本网讯 国家发改委27日宣布,到2010年,中国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、炼钢能力3610万吨,涉及企业573家。
12月27日,经请示国务院,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。国家发改委同天津、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18个省(区、市)及宝钢签订了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书。
第二批责任书要求,到2010年,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、炼钢能力3610万吨,涉及企业573家。据了解,18省(区、市)结合完成本地节能减排总体目标,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,有的已与企业签订了责任书,明确了淘汰任务和责任,有的已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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